通知公告
关于抚顺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发辽宁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0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及铅废物再生利用项目--污水处理间(二)生产车间、脱硫车间、循环水池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抚顺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浏览:1037次'时间:2024年5月13日
项目名称: 30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及铅废物再生利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工程概括: 辽宁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抚顺市再生资源产业园(A园区),此次新建污水处理间(二)、脱硫车间、循环水池,改建生产车间,具体调整如下:
1. 新建污水处理间(二)建筑高度6.2米,建筑面积244.80平方米,占地面积244.80平方米,容积率计算面积244.80平方米。
2. 新建脱硫车间建筑高度14.4米,建筑面积2076.53平方米,占地面积1385.96平方米,容积率计算面积2076.53平方米。
3. 新建循环水池构筑物面积134.75平方米,占地面积134.75平方米,容积率计算面积134.75平方米。
4. 原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9584.48平方米,占地面积37298.10平方米,容积率计算面积75695.88平方米;调整后建筑面积37013.19平方米,占地面积37175.38平方米,容积率计算面积74243.86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2571.29平方米,容积率计算面积减少1452.02平方米。
原规划建构筑物占地面积48672.05平方米,建筑面积51586.63平方米,容积率计算面积94538.06平方米,调整后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0334.04平方米,建筑面积51336.22平方米,容积率计算面积95541.67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值20.6米维持不变。
对已审批的辽宁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进行调整。
建设单位: 辽宁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监督电话:57901053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