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抚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来源: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浏览:4723次'时间:2024年1月3日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高新区经济发展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发展战略、产业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三)负责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工作。
(四)负责经济运行、企业服务、经济统计工作。承担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安排高新区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五)负责工业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工作。负责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六)负责合资合作、外贸出口等备展会工作。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八)负责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承接上级对口部门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