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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抚顺市安全生产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雪强寒潮大风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号:抚高管发〔2021〕65号    成文日期:2021-11-6 16:17:32
抚高管发〔2021〕65号


关于转发抚顺市安全生产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雪强寒潮大风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高新区各企业:

现将抚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雪强寒潮大风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做好以下工作:

寒潮来袭、气温骤降给化工和危化品生产、储存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防凝防冻等冬防工作,完善防冻措施,加强对停用管道、非流动介质管道等的检查,避免冻裂泄漏,加强储罐呼吸阀、泄压阀等安全附件检查,防止因冻堵引发事故。做好极端天气下非正常停车等异常工况的应对,加强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冬防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各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情绪,组织召开研判会,对本企业的薄弱环节和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地防范措施,确保特殊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充实安全生产值班力量,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和领导在岗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岗位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工作,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应急救援设备、车辆、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殊天气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动火、高空、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有需要,提级管理。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6日


文件解读

抚高管发【2021】65号.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