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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件号:抚高管发〔2023〕4号    成文日期:2023-5-29 14:10:34
抚高管发〔2023〕4号

高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安委会相关要求,为深入开展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组织收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在各部门和企业营造全员学习的热潮,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高新区应急局将牵头组织开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等活动,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活动,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从安全生产机构组织,安全管理力量,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为企业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培训,从而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企业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深入相关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监督安全。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企业要结合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高新区应急局将结合危化企业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使得从业人员充分掌握现场急救知识和操作。

六、充分发挥企业特色,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4日,将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重点面向有关部门和各企业相关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对企业提出的问题由专家进行相应解答。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各企业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各企业“第一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本单位“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构建企业“第一责任人带头,全员参与”的宣传格局和“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要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特别是要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活动方案,6月5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李英爽     联系电话:024-54164946

电子邮箱:gxqawb123456@163.com。

 

附件:抚顺高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抚顺高新产业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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